释义 |
一、廊坊社会保险费缴纳在哪办理 社会保险缴费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社保部门办理,具体地址有: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与华兴里交汇处西南; 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和常甫路交汇处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3层; 廊坊市三河市鼎盛东大街4号; 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香河便民服务中心1层; 廊坊市固安县新源街;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 二、廊坊社会保险费缴纳受理条件 辖区内社会保险参保的居民、职工 三、廊坊社会保险费缴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