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系亲属不包括兄弟姐妹。直系亲属是指与当事人具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员。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等。而兄弟姐妹一般为旁系亲属。 《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中的亲属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受法律调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我国现在将亲属划分为三种: 1、配偶:即夫妻,男女两性因结婚而亲生的亲属。 2、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自然血亲,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父母子女。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3、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