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预售与实际面积误差,应按合同约定维权;无约定可通过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起诉需递交起诉状并提供副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无约定情况下处理原则:误差在3%以内,按实结算房价款;误差超过3%,买受人可退房。 法律分析 房屋预售与实际面积出现误差,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维权。如果没有约定,可以通过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拓展延伸 维权指南:房屋预售面积误差的解决方法 房屋预售面积误差是购房者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为了维护购房者的权益,我们提供以下解决方法。首先,购房者应仔细核对合同中的面积信息,与实际测量结果进行比对。如果发现误差,应立即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联系,并书面要求解决。若协商无果,购房者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寻求调解或仲裁。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维权手段。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测量报告等,对维权过程至关重要。最重要的是,购房者应保持理性和耐心,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公正解决。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购房者有望获得合理补偿或调整,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购房者在房屋预售面积误差问题上应保持警惕,并及时采取维权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购房者还可通过投诉、调解或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咨询律师、保留证据并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积极沟通是成功维权的关键。购房者应保持理性和耐心,争取公正解决,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