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父母名下有房产,以未成年的子女名义再购房的;未成年的时候名下已有房产,成年后再次贷款购房的;个人名下已持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次贷款购房的;个人名下还有贷款购买的住房,在贷款结清出售之后再次贷款购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而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