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欺骗隐瞒领取驾驶证的扣6分。,驾驶人违反规章,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驾驶人违反规章继续使用原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根据法律规章,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章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第九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章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