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所得房产如何过户? |
释义 | 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1、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遗赠房产过户所需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过户。 遗赠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是: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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