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国有资产流失量的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出售国有资产流失量刑标准如下: 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出售国有资产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出售国有资产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行为; 3、主体要件,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4、主观要件,出售国有资产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