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科教用地不可以进行抵押。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作为教育等非营利的教育设施,不能够进行抵押。而教育设施也包含土地,土地作为教育用地是房屋等设施的基础。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因此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的用途为教育用地的国有土地,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不允许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