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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商品房买卖办理材料清单?
释义
    律师分析:
    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现场填写);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仅适用于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用房的情形等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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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