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共有一套房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后共有房产的处理:1.共同贷款买房应平等分割;2.一方付首付,共同还贷需分割;3.一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且房产增值需补偿;4.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个人财产不分割;5.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分配双方共有的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属一方,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未还清的贷款应由住房归属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1. 夫妻在婚后共同贷款购买房屋并共同取得产权,该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2. 一方付首付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共同还贷部分应进行财产分割。 3. 一方付首付,在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并且房屋价值增加的情况下,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屋归属方还应根据情况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4. 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无关。因此,在离婚时,该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5. 婚后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在离婚时应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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