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后,财产保险费能退吗 |
释义 | 不能。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而公司破产属于公司经营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是无法退还的。 一、诉讼保全费可以退吗 不退。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中财产保全;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即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三十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保全费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费用,是不退还的。在申请保全时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可以全退的。 二、债权保全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 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 4、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 5、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三、债权人可以直接处分债务人的股份吗 一般来说,债权人不可以直接处分债务人的股份,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股权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果债权人起诉,胜诉后,在执行时,可以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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