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债务,是不是要给子女偿还 |
释义 |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 父母在世,子女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而名下拥有大量财产的。父母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确认该财产为父母转移的财产,法院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判决转移财产无效,并以该财产强制偿还。 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母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一、法律上有没有父债子还一说 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一说。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父债子还”是有条件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子女才需要替父母偿还债务,反之,则不需要。 子女需要替父母偿还债务的情形: 1、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父母的债务进行偿还,继承人应该先全部还清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在分割遗产。 2、子女接受了父母的赠与,造成父母的债务不能偿还。 3、父母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不能认为是父母个人债务,而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4、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迫使父母借债维持生活,则不论债务大于还是小于遗产,子女都要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二、财产过户到孩子名下算法院执行吗 父债子还还是我国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一句话,意思是父母欠下的债务,作为子女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在实践中父债子还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父债子还”从根本上说维护了被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给继承人加上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对继承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已经从根本上铲除了“父债子还”的陈规陋习存在的社会经济根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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