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合同婚后不能撤销。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二、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何不同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是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以及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法定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