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订婚男方反悔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女方应当退还彩礼的情形有: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退还彩礼;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未共同生活的,应当退还彩礼;3、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应当退还彩礼。那么只是订婚,还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反悔了,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形,女方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