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儿女涉嫌刑事犯罪。父母出卖自己亲生子女的,构成犯罪的,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拐卖儿童罪有哪些加重处罚的情形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新刑法非法组织卖血罪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三、帮别人转运了孩子构成拐卖儿童罪吗 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至于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一、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 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捡拾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