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通讯设施;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