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8)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