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2020年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2个月的本市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补贴标准 企业招用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12个月后按4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及12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