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婚前房产应归双方共有,视为各自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房产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双方父母出资额确定各自按份共有的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