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票是否可以在定期内取回由谁决定? |
释义 | 现金支票领取需本人身份证,他人可通过委托书持本人及他人身份证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法律分析 现金支票领取一般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支取。其他人持有他(她)本人身份证和其他人的身份证可以支取,需要填写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拓展延伸 支票的权利归属:谁有权决定在定期内取回支票? 在一般情况下,支票的权利归属于支票持有人。持有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定期内取回支票。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支票被盗或丢失,持有人可能需要向银行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支票涉及到法律争议,法院或相关法律机构可能需要介入,以确定支票的归属权和取回权。因此,虽然一般情况下支票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定期内取回支票,但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程序来确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一般情况下,现金支票领取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支取,其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人的身份证可以支取,需填写委托书。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特殊情况而异。例如,支票被盗或丢失时,持有人需向银行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益。法律争议时,法院或相关机构可能介入以确定支票归属权和取回权。因此,支票持有人在定期内取回支票的权益可能需根据相关法律和程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