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户口身份证迁移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后,可在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严重损坏、登记错误或丢失的情况下,公民需申请换领或补领新证。 法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拓展延伸 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办理的步骤和要求 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办理是许多人在生活中需要面对的问题。首先,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等。具体步骤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和登记等。而办理身份证则需要准备身份证照片、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等。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包括填写申请表、缴费、进行照相和指纹采集等。此外,不同地区对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办理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记住,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办理,可以确保您的身份信息和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无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后,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写入居民身份证芯片。然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错误等情况,仍需申请换领新证。对于丢失的居民身份证,也需要申请补领。在办理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办理时,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手续,以确保身份信息和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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