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一经约定,除设计变更外,价款不调整的施工合同。优点是易结算,风险由承包商承担,索赔机会少。但审计工作困难,因为合同一签订便具法律效力,审计部门不能核减造价。在审计实践中应避免直接审计合同内容,进行“间接”审计。 法律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通常被称为“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中的价款一旦确定,除非业主增减工程量或进行设计变更,否则不会再进行调整。而“总价”则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总价款。近年来,很多工程项目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这种合同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而且承包商索赔的机会较少。然而,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项目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麻烦和困惑。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建设期材料价格变动或工程量被高估或冒算等问题,审计部门也不能核减造价。因此,在审计实践中,应该绕开这个误区,进行“间接”审计,而不是直接从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审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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