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 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