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合同是否会可撤销 |
释义 |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是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回的,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同时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二)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三)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实施行为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有效。(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般的无权处分合同,需要权利人同意才能生效。如果权利人不同意的,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无权处分人需要赔偿善意第三人的损失,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付款的,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相对人为善意的,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同时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无权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三)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实施行为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有效。 (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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