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卫生许可证,如果经营者是个体单位,那么是没有副本的,如果是法人单位,那么是分为正本与副本的。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在于定义、用途、内容、法律效力、使用范围、五大部分上不同,以定义和用途为例:,1、定义不同,副本又称抄本,是公文正式签署本的复制文本。副本与正本的区别在于,它是根据“正式签署本(即定稿)”复制的文本;它是供内部留有的。2、用途不同,正本主要用于悬挂,副本用于办理相关的业务。比如办理减免税、领用发票等相关业务都可以持副本即可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