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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的情形
释义
    租房合同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或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时,原合同仍有效,但承租人需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负责。若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或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出租房屋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出租房屋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合同:1.租客违反合同条款,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损坏房屋;2.出租房屋需要进行维修或改建;3.出租房屋被政府征用或需要拆迁;4.出租人自身需要使用房屋等。解除合同的程序通常包括书面通知对方一定期限内解除合同、协商解决争议、申请仲裁或诉讼等。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避免纠纷。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和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租租赁物,但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未经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若逾期不支付,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应根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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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0: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