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新疆产假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
释义 | 新疆的产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而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0天。另外,一些主要省市的陪产假时间也有所不同,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 法律分析 新疆的产假是否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答案是肯定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2、国家规定的产假:不少于90天。依据是: (1)《劳动法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国家法定产假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3、综上:新疆的产假应是女方休120天、男方有护理假15天,两人合计是135天。 一些主要省市陪产假的时间: 据调查发现,在此次新版计生条例的陪产假期限调整,多数人能享受到足额的陪产假,但也有一部分人的陪产假遭遇了被“缩水”,甚至有人面临有假难休的尴尬。以下是产假调整详情: 据调查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拓展延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20年5月27日颁布了《关于调整和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职工和少数民族女职工产假政策的通知》,规定女方产假为12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的健康和家庭和谐,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满足国家法定产假标准。 然而,这一政策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120天的产假过长,可能会对女性职工的就业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一些人则认为,男方护理假的时间相对较短,不利于保障男性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争议,相关部门已经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和改进,以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有一些企业已经开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采取措施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增加产假福利、提高护理假标准等。 总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产假政策是为了促进妇女的健康和家庭和谐,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虽然这一政策引发了一些争议,但相关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作出调整和改进,以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结语 新疆的产假应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新疆的产假为女方休120天、男方有护理假15天,两人合计是135天。此外,一些主要省市的陪产假时间也有所不同,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但也有部分地区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1953-01-02)\t第十七条\t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规定: 甲、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均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权利。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 乙、各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得根据各该企业的经济情况及工人与职员的需要,与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共同办理疗养所、业余疗养所、托儿所等集体劳动保险事业。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中华全国总工会可举办或委托各地方或各产业工会组织举办下列各项集体劳动保险事业: 一、疗养所; 二、休养所; 三、养老院; 四、孤儿保育院; 五、残废院; 六、其他。 社会保险法(2018-12-29)\t第二十八条\t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12-29)\t第二条\t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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