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怎么注销 |
释义 |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5、注销社保账号;公司的国、地税;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营业执照;公司印章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注销公司?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公司注销根据相关规定要设立清算组,而清算组在成立后10日内要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2、公司完成清算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办理。 3、公司申请注销必须要在拿到“清税证明”后才能停止报税,未拿到证明仍需继续报税。 4、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5、公司申请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要向原社保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社保账户注销相关材料信息,办理公司社保账户注销。 6、公司注册资金虽然已经为认缴制,但在办理公司注销时未缴清的注册资金,需要补缴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7、公司旗下含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的总公司是无法申请公司注销。 8、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在补办营业执照或是解除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申请办理公司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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