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害人遇到家庭暴力的处理是:及时向他人或者组织请求救助、报警或者生气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保障自身不被侵害,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暴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 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