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可通过协商、诉讼和申请支付令追讨债务。协商时可就履行债务进行磋商,诉讼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需满足条件,并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和事实证据。债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债务,否则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讨债务: 一、协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代偿债务。 二、诉讼。债务人欠债不还,协商索要不成,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债务人,债权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胜诉後如果债务人还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纷争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後,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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