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伤害的,如果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则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不能确定责任大小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