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于物业公司不作为或乱作为,业主有权不缴物业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承诺的服务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对其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措施。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服务。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2.《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因此,业主在物业公司不作为或乱作为时,可以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措施,并且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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