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填写和保管病历资料,患者有权查阅和复制病历资料。病历真实性的认定需进行质证,包括形式和格式的质证,内容的质证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印证。门(急)诊病历应包括特定的内容,如患者个人信息和药物过敏史等。 法律分析 一、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 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有下列情况的,法院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病历真实性如何认定 病历真实性的认定是质证。质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应当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法律规定,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应当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病历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是否符合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 3.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印证。 三、病历书写规范是怎样的 1.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3.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结语 医院丢失病历的法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法院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违规、隐匿或销毁病历资料。病历真实性的认定需对形式、格式、内容进行质证,并与其他证据印证。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历书写应符合规范,不得篡改或销毁原字迹。 法律依据 医师从事下列活动的,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乡村医生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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