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办法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特邀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 第二条 特邀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事人平等自愿; (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四)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五)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特邀调解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对适宜调解的纠纷,指导当事人选择名册中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先行调解; (二)指导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 (三)管理特邀调解案件流程并统计相关数据; (四)提供必要场所、办公设施等相关服务; (五)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组织开展特邀调解业绩评估工作; (七)承担其他与特邀调解有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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