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被占用修路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私人修路占用他人土地的,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土地被占用修路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进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您清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