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
释义 |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存根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 4、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5、债券的发行日期等。 一、短期公司债券期限的规定 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是指债券购买人(投资人,债权人)以购买债券的形式投放资本,到期向债券发行人(借款人、债务人)收取固定的利息以及收回本金的一种投资方式。债券的主要投资人有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各种基金组织。此外,公司、企业以及个人也可以将闲置资金投放到债券上,投资人以相当于债券票面价格的货币购买债券,按照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取得收益,在规定的期限到来时,再收回本金,债券按发行人可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三种。 三、怎么区分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 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的区分如下: 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股权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 2、持有人不同,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享有权利; 3、发行人不同,股票的发行人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价格不同,股票的发行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其票面金额,不得折价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可以溢价或平价发行,还可以折价发行; 5、回报是不同的,股票持有人从公司分配中获得的股息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公司的利润而变化; 6、本金回收不同,股票持有人在公司存续期间除法定情况外不能退股,只能通过转让股票获得现金,债券不仅可以转让,还应在期限届满时将本金退还给债券持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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