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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追究期限的刑法规定 -追诉时效
释义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总则根据分则中的量刑档次,规定了“法定最高刑”为5年、10年、15年、20年、无限期追诉等不同类型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相关法条如下:
    1、《刑法》第87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刑法》第89条规定: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追诉期限长短不同主要依据两个方面:一是追诉期限的长短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越重,刑罚就越重,法定最高刑就越高,追诉时效期限也就越长。二是体现了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对追诉期限长短的作用。犯罪行为越重,其人身危险性也就越大,追诉期限也就越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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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