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要约如何理解,规定是 |
释义 | 反要约一般就是指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从本质上变更要约的情形。《民法典》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如何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 对要约和要约邀请的理解是: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主要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如何理解要约生效 对要约生效的理解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反要约定义是如何的 反要约的定义:1、一方面,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将原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2、另一方面,反要约就是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所发出的就不能视作是承诺而是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反担保如何理解 反担保的理解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为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 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为若是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这是要与。若是没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则是要约邀请。 该内容由 李越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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