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4.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5.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 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遗赠的概念及特点 遗赠一般指的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