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我和房东曾经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但是在合同上没有写清楚,这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在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了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约定的证明和证据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口头约定或者没有证明,那么应该以习惯或者通常行为作为判断标准,例如按照一般租期时长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当事人主张合同有效的,应当证明合同的成立、内容、履行等事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合同应当按照共同意愿订立,有明确约定和习惯的,按照约定和习惯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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