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不动产权证后,还需要交纳契税吗? |
释义 | 保留不动产证、合同、发票等材料是必要的,因为在办理房产相关事务时需要出示这些票据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申请材料、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 不动产证下来了发票还有用,建议保留合同、发票、契税单等材料。法律规定,在办理房产证、提取公积金、办理落户、房屋出售时,需要出示相关票据材料。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拓展延伸 不动产权证领取后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确实需要缴纳契税。不动产权证是证明不动产所有权的重要证件,它的领取并不意味着免除契税的义务。契税是指在不动产转让、赠与、继承等行为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款。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契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若发生不动产的转让等行为,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建议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应的税务义务。 结语 保留合同、发票、契税单等材料对于办理房产证、提取公积金、办理落户、房屋出售等手续是必要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票据和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动产权证的领取并不意味着免除契税的义务,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契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并履行税务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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