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期间夫妻共同买的房子,某某我丈夫死了,他儿子没有跟着他,他儿子能不能在他死后马上把房子分开? |
释义 | 丈夫去世夫妻共同买的房子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然后剩余的房产按照丈夫的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利,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我儿子从满月就跟着我,他爸爸只付过1800的抚养费,孩子抚养权在我,满月后从来没见过我儿子我儿子还要赡养他吗? 父亲没尽抚养义务子女仍要尽赡养义务。因为扶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均为法定义务,并不会互相影响,且当事人父亲未依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可依法起诉主张支付,该追诉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依据:父亲没尽抚养义务子女仍要尽赡养义务。因为扶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均为法定义务,并不会互相影响,且当事人父亲未依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可依法起诉主张支付,该追诉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淄博结婚后,我和他在青岛买了一套房子 法律分析: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买卖,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此外,房屋拆迁、房产过户、遗产继承、债权债务等方面,也需要用到结婚证。涉及到出境旅游出示财产共有证明或者移民留学等情况,也可能需要用到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被婚外情男人威胁恐吓,他给我丈夫发信息,我无法坦白,他逼我离婚跟他在一起 想离婚对方威胁的解决办法:1、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救助,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介入解决。威胁他人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2、也可以向亲人家属求救,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丈夫和我想离婚,我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和我们住在一起,婚后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四岁,我想孩子和我,他给了一些赡养费,他说他和前妻的儿子我也有赡养义务,所以两个孩子一个,没有人互相拿赡养费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也和他媳妇离婚了,他儿子也没有了,但是他儿子有车,是他儿子的名字,我也有录音? 法律分析:欠钱的人死了,不可以直接分其遗产,但是可以要求其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偿还债务。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是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如果没有协议的,一般是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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