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锅炉证复审需要参加安全技术规范考试。持证人员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复审。合格的在《作业人员证》上签章;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复审。合格的在《作业人员证》上签章;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