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可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要离婚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结婚证后离婚。法律规定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补办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人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补办结婚证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补办登记。 一、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1、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3、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归属地领吗 结婚证在女方户口归属地可以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结婚证在哪里领? 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到共同的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与外国人结婚,境外人员需要携带护照或者通行证。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禁止结婚的签字声明等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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