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成都买房需要哪些资格 |
释义 | 在成都市购买房产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其中包括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者需同时满足户籍限制条件,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者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区域购买房产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购房人需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法律分析 在成都购买房产需要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购房者必须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居民,或者 b. 购房者如果不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居民,但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根据《通知》,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对于新入户人员购房要求在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这一点,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入户现象,也为了促使新入户人员在我市创业发展,《通知》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成都新购买住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成都是一个限购城市。购房资格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户籍限制: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住宅,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则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购买住宅,如在成都市累计缴纳满2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 2. 家庭名下已购房情况:家庭在成都市已拥有住宅的,继续购买住宅需满2年,且上一套住宅为住宅且满5年;家庭在成都市已拥有非住宅的,继续购买住宅需满4年,且上一套住宅为住宅且满5年。 3. 购房人年龄:年满18周岁,且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住宅的,需年满18周岁。 4. 购房人资质:购房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住宅的,需具备购房资格。 5. 房屋性质:购买的房屋需为住宅,不能购买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 6. 房屋套数:购买的房屋需为单独的住宅,不能购买复式、联排等非住宅。 7. 支付方式:购房人需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 8. 首付比例:购房人需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首付款。 9. 贷款方式:购房人可选择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额度、利率等以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10. 房屋交易:购房人需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以上是成都市购房资格条件的大致规定,购房人需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规定,避免违反规定导致购房失败。 结语 购买房产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户籍、社保缴纳等要求。新入户购房有社保限制,以遏制投机炒房行为。购房人需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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