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出租人在租房的期限内卖房怎么操作?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卖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合同是否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