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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侦查人员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公安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的事情如下: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4、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
    5、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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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