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外交代表免受刑事管辖豁免 |
释义 | 外国人在我国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该犯罪行为属于可被豁免的范围内。对于被刑事管辖豁免的外国人,其刑事责任可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 一、外国人到中国来犯罪怎么处理 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有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的不受驻在国法律管辖和其他待遇的权利。 二、如何确定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刑事管辖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刑事管辖可以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空间效力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空间效力有以下三个方面: 1、我国领域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适用我国刑法,中国领域是指中国境内的所有地区,包括领土、领水和领空,这里的法律有特别规定,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灵活性或补充规定,香港和澳门的特殊规定; 2、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中国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也被视为中国领域; 3、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 法律的空间效力,也即法律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四条 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免受强制执行,但对前款所列情况,强制执行对其人身和寓所不构成侵犯的,不在此限。 外交代表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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