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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释义
    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标法律规定不应予以续展的情形,商标局将作出驳回决定。
    对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并缴纳评审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续展注册的,移送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任何商标的正在使用人,若是想要继续的使用该商标,就需要提前12个月,先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商标续展的请求。一般来说,此时续展的流程并不像首次注册商标时那么繁琐,只要缴纳了续展费,并能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其他的相关材料的,那么续展请求一般会被审核通过。
    一、注册商标续展的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15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续展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续展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一个注册商标,经过多年使用,已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对商标注册人来说,已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注册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根据本条规定,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续展申请与商标的初始注册申请不同,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权利继续有效,而不是为了使新注册的商标获得专用权。所以法律规定的续展申请程序简单,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依法获准续展注册。从申请程序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看,商标注册申请要经过审查、初审公告、异议及裁定等一系列程序并需花一年左右的时间;而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程序要简单得多,时间也较短。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程序是指继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序。续展注册,是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失去专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法定期间内未予申请,还可以依法有六个月的宽展期。这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已过,而原商标注册人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可给予其六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原商标注册人仍然可以申请续展注册。过了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对其注册商标即予注销。注册商标期满不再申请续展的,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标局寄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续展注册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续展注册还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还应交纳延迟费。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续展注册连续不断,商标专用权可以成为一种“长久权”。
    二、商标驳回复审怎么走程序
    驳回必须符合如下形式要件:(1)申请人。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审。(2)申请时限。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商标法》第二十三条对商标局驳回转让、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或者《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或者《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抄送核转机关。终局决定核准转让注册或者续展注册的,移交商标局办理。(3)申请内容。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书的确切内容,包括商标的文字、图形、指定商品,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有更改,该申请则被视为无效。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还可以附送有关证据。(4)申请手续。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黑白墨稿一份和驳回通知书。(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核驳原议,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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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