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调解员没有权力强制要求被调解方出示证据,但有权要求双方提供证据。被调解方如果不愿意出示证明文件,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在法律程序中通过法院调取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十二条:“调解员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与调解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由其自证其实。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采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可以在必要时责令当事人提交证据,但是不得强制其提交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有证据主张的权利,也有选择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的自由。” 综上所述,调解员没有权力强制要求被调解方出示证据,但可以要求双方提供证据资料。被调解方如不出示证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一致或在法律程序中通过法院调取证据。 |